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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公积金代办提取服务指南

浏览量:31 发布日期:2024-12-11

榆林公积金代办提取服务指南详细介绍了在榆林市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以下是对这一过程的详细解析: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等情形。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国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

办理场所


职工可前往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07室、公积金服务大厅2号窗口、公积金服务大厅二厅3号窗口,以及县(区)管理部指定窗口办理提取业务。

办理要件


共性材料: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适用于配偶提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适用于直系亲属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适用于委托第三人办理)。

特定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还款流水、医疗费用票据等。

办理流程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初审,核实无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职工持审批表和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提取额度与时间


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如租房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年度提取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等。

提取时间也有规定,如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提取办理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装修自住住房的提取办理时限为一年以内);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还款满1年可以支取一次等。

总的来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